当老者的儿子不幸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他的孙女儿将享有遗产的合法继权。
所谓代位继承,它的全称为“代位本位继承”,被视为本位继承方式的对称概念。
在代位继承的背景下,被继承人的子女若先于被继承人过世或被宣布身亡,那么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将会替代原先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位,并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应当继承的遗产分配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