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事先揭示风险的前提下,
当事人仍可选择将签字事宜委托他人处理,然而,风险后果亦需自行承担责任;
此外,也可视实际情况转由单位代为承担。
对于项目签字中的法律责任问题,则应根据签署的文件的具体内容及性质,以及经理是否获得充分授权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大致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具备完全
法律效力之情形。
(二)在取得授权委托且权限范围以内所签具文件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
在这其中,委托人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委托人有权对行纪人设定明确的命令,使其务必遵循自身的指令为
法律行为;
2. 若委托人发觉行纪人在履约过程中违反了合同规定,有权拒绝对因行纪人的不当行为所引发或酿成的任何法律后果表示接纳;
3. 最后,倘若委托人察觉行纪人所实施的行为已严重违背合同约定,亦有权拒绝支付酬劳费用,甚至偿还原应付费用;
4. 此外,若委托人发觉由于行纪人的过失导致自身财产或收益受到损害,便享有提
起诉讼以获取
赔偿的权利;
5. 作为委托方,委托人有向行纪人支付服务报酬的正当义务;
6. 同样,委托人亦须尽到向行纪人偿还款项的责任;
7. 委托人有义务接收行纪人交付的实物资产,并且承担将其有效转化为预期回报的重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
代理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
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
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
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