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缺乏承担抚养费用的经济实力时,她可优先尝试与直接负责照顾子女的男方范畴内展开协商,寻求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抚养费用。
若连分期付款也无法实现的话,则可以考虑暂时停止或缩减其对抚养费用的支付。
若女方确实因经济困境导致无法支付抚养费用,她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由法院执行其财产以抵充孩子的抚育金。《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