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无偿驾驶行为可视作一种帮工行为。
在此情形下,若因帮工人在提供帮工服务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而致使他人受到损害,那么,被帮工人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对于此类无偿驾驶事故,应当由被要求代驾的人员承担赔偿义务。
然而,如果雇佣方能够证明无偿驾驶人员的不当行为是出于故意或严重过失所导致的,那么,他们有权对无偿驾驶人员提出追索要求以取得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