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的期限将被规定为六个月以内。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普通类型案件,应确保在案件立案起六个月内给予裁决。
如遇特殊情形需要延长,须得到本院院长的批准,额外延长时间最多六个月。
倘若再需延期则需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
若契约一方在协议缔结前存在故意将精神疾病隐瞒,或是知情后仍与其缔结婚姻,或者是在婚姻生活中一方患上精神疾病且长期无法治愈,此时均视为双方间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有权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离婚请求,经过调解失败,法官将有权依法同意其离婚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当夫妻一方试图提出离婚请求时,相关组织应当先行介入进行调解,如果发现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实破裂,则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准许离婚。《民事诉讼法》第149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