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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三个月以上如何赔偿

关于农民工工资拖欠超过三个月的赔偿处理措施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用人方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应依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比例向劳动者另计赔偿金额
其次,如有需要,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即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标准给劳动者作为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新修订: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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