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工伤事故而导致身体残疾的情况下,一旦经相关权威机构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确认达到了伤残程度为八级的标准,则有权享受享有一次性的工伤补偿金,其金额通常相当于受伤员工的11个月个人工资之和。
至于关于该赔偿金额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适宜进行私了等问题,这应当视乎不同员工所处的具体经济状况和工作环境来决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