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凡涉及到公民、法人或其他同类组织对复议结果持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他们都有权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的第十五日开始向法院提起上诉。
另外,如果所谓的复议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形成最终决议,则这些申请人也有权利在复议周期结束后的相同时间内向法院递交诉状。
还有,倘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类似组织选择直接与法院进行沟通,那么他们必须在知晓或者应该得知产生行政行为的那一刻起计算,在6个月之内启动诉讼程序。
对于以房地产等不动产物权为诉讼标的的特殊案件,当事人必须在行政行为产生之后的20年内发起诉讼;
而针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则必须在行政行为产生后的5年内提出诉讼请求。
若超出这两个时间段尚未提起诉讼的话,那么无论是哪类案件,法院将均不会予以审理和裁决。《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