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法律公正公平,我国对于此类事项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若债权人认为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自行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具体而言,即在婚姻关系持续期内,任何一方如果以个人名义对外负债且此种行为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那么这类债务将不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然而,倘若债权人能够出具充足证据表明该项债务被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产业或是源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地协商决定,则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