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销售额达到五万元及以上且不超过二十万元的情形中,将被判处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此外,还将面临着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处罚。
对于销售额达到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犯罪行为,需承受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需要承担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罚金的义务。
当罪犯的销售额超过了五十万元但不足二百万元时,其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则为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仍然需要处以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处罚。
当销售金额达到或超过二百万元这一极高数额标准时,将被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重型惩罚,并将按规定对销售金额处以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处罚,若情况特别严重,甚至可能会被强制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中国刑法中关于不同金额范围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量刑标准和惩罚措施的详细阐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