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置换协议的核心内容主要包罗如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便是拆迁补偿的方式,明确地规定了货币补偿的具体金额以及其支付的最后期限;
其次,涉及其安置用住房的面积大小,设定的具体标准及安置地点的详细信息也应涵盖在内;
第三个方面则关系到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及预计支付的期限;
第四点则聚焦于协议中的搬迁期限,关于搬迁方式及确定的过渡期限的描述应当细致周详;
伴随搬迁过程的还有搬迁补助费用以及临时安置补助费用或可能出现的停产停业损失费用的领取标准以及详细的支付方式;
第六项需要主体明确在协议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以及日后如出现争议应如何妥善解决的方式;
最后一步即是采取何种方式解决有关房屋产权的问题的约定。
在当前市场环境下,房屋产权置换主要存在以下两种主要形式:
异地安置与回迁安置。
所谓的异地安置指的是因为房地产商的开发项目并不包含住宅或者限于该地段的容积率因素,导致无法进行回迁安置,因此只能在其他合适的土地上兴建新的安置房,再通过对各位产权人所拥有的权利增减进行合理的操作,尽可能实现等价价值的产权置换。
而回迁安置则意味着,房地产商进行拆迁重建项目时可以确保回迁安置的实现,通过合理分配产权比例来确保每位业主都能获得相应的房屋回迁安置权。《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