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犯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动机,选择通过对受害人施加威胁及恫吓的方式,不以合法手段侵占受害者的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凡涉及到以此种方式从公众或个人处获得相当金额的财务,且数额较大或是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动的情况,将会受到法律裁决的打击,具体情况如下:
未能达到特定金额但已经实施了敲诈勒索,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若所涉财务价值在两千元至五千元之间则应视为数额可观;
倘若涉及到的财务总价值达到或超过三万元至十万元人民币,那将看作是刑期巨大的范畴。
如果一旦涉及到的资金数额达到了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人民币,那么将被称为史无前例的巨额;
此外,多次敲诈勒索,意味着在两年内实施至少三次此类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