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款人无法承受偿还责任的情况下,通常是不会导致判刑的后果的,因为这通常仅仅会引发民事经济纠纷,而非刑事指控。
然而,当行为人在人民法院判定其具有履行判决书或裁定的经济能力时,却故意拒绝执行,并且情节严重者,则可能会构成抗拒执行判决书、裁定罪。
对于这种情况,应根据具体情节,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