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既有负债情况,当事人双方仍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离异共识,若协商无果,则须依法前往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倘若此负债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得到妻子在后期追认等具备共同意向的行为而产生,以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个人名义负担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皆视为夫妻共债,理当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反之,倘若这笔债务是由丈夫在婚姻关系延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越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而产生的,便不再是夫妻共同债务,应仅由该债务人独自承受该笔债务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