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明白,教唆犯罪未必构成共同犯罪。
所谓共同犯罪,即为两人或多人事先即已决定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且有意愿协同实施之罪行。
然而,二人及以上合谋实施的过失犯罪,不予认定为共同犯罪,应各自承担应负的刑事责任,依照其各自所犯下的罪行进行惩处。
我国相关法律明文指出,教唆他人犯罪者,应依其在共同犯罪中所担任的角色来确定惩罚力度。
若教唆对象为未满十八岁之人,适当加重处罚。《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