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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签离婚协议怎么办

不肯签离婚协议怎么办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20 14:35:17 已帮助8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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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签离婚协议怎么办
如若协议离婚协议中女方不愿签署,应对之策可通过申请诉讼离婚的方法来实现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离婚手续主要包括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类型,而对于夫妻离婚事务来说,只能够以此两种途径进行办理。
在实践操作中,若夫妻一方想要达成离婚协商但未能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又不愿意启动诉讼离婚程序,那么离婚手续将变得无法顺利完成。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途径仅限于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类型,倘若不能以协议离婚方式达成离婚意愿,亦不欲提起诉讼离婚,则无法完成离婚手续。
实际上,针对夫妻情感受损严重的情况,与其陷入无助的拖沓延宕,倒不如尽快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推动离婚程序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将针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进行裁决,成功者需出示有力证据,以便在庭审环节占据主导地位。《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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