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若未经登记,仅意味着抵押权并未实际产生;
然而,只要抵押合同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基本要素,便可依法予以确定与成立。
抵押权,乃指债权人对债务人为取得债务履行之安全保障所提供的,并不需转移占有的特定资产,在债务人为未能按约履行债务或者出现当事人预先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对此类资产进行估值折现或将其出售给他人后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