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协商的原则,首要明确且坚持的是,双方应自动接受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与规范;
其次,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应始终坚持平等的地位;
再次,在促进企业发展与保障员工权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实现双方权益的有效维护;
最后,始终如一地致力于协商环境的和谐稳定,达成良好的共识与合作。
而关于集体协商的具体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调整和增幅、基本工资制度改革以及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方案制定等方面,同时也包含工资及奖金、津贴的标准设定以及工资报酬支付方式等一系列详细条款的商讨与制定。《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