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术语中,抚养和扶养二者之间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差异,这些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抚养权的行使对象往往更加明确和固定,它通常涉及到长辈(如父母)对其晚辈(如未成年子女),或者晚辈对其长辈(如成年子女对老年父母)的抚养责任。
其次,扶养这一概念的外延更为广泛,其既包含了同辈之间的扶养关系,例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扶持,同时也涵盖了对于弱势群体的赡养(如老年人和残疾人)和抚养(如儿童和被遗弃之人)等多种情况。
以上是抚养和扶养在法律应用中的重要区别。《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