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倘若雇主意欲续订协议的话,那么在合理范围内开展工作岗位变动操作是完全可行的。
若雇主此时硬要进行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工作岗位的调整,且该调整行为具有合理性、并未侵犯员工尊严或产生任何形式的惩罚效果,同时不会导致其薪资水平的降低,并且这些变化与最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有着密切关联,那么这种调整便是合法有效的;
敬请您作为劳动者继续履行您应尽的义务。
然而,雇主要证明此次调整工作岗位的合理性是必要的;
否则,雇主若想要通过调动工作岗位以达到强迫您主动辞职之目的,您有权予以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