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乃是指在已有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缔结新婚姻关系,或者是明明知道对方已经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仍然强行与其建立夫妻关系之行为。
而关于是否能认定为重婚的构成要件,通常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进行细致地辨析和判定。
其中,首要且必要的前提就是其中至少有一方或者双方都必须拥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若无该等合法的婚姻关系作为基础,无论是处于未经婚姻登记的单身状态,还是在离婚后或者丧失配偶之后的状况下,均无法认定为重婚行为。
倘若虽然存在婚姻关系,但由于某一方或者双方的婚姻已经被法院判决为无效婚姻,亦或是被宣布撤销,那么照样不能够将其归类到重婚范畴中来加以讨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就是关于对重婚行为进行刑罚处罚的法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