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规,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关于代位继承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首先,享有继承资格的被代位人须在遗产分配正式启动之前死亡;
其次,被代位人需为被继承人的合法子女;
第三,被代位人并未因任何原因而丧失其应享有的继承权;
最后,代位继承人的身份规定必须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