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获遗失物品者有权请求物主对其作出赎金赏赐。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即便是遗失物的所有者先生讨回失物,亦须向拾取者或相关政府机构支付遗失物保存、管理所产生的相应的必要财务开支。
若拾得者恶意占有遗失物,则丧失索要保管、维护费用及要求权利人依约践诺之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