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并未导致任何个人财产自动转换成为共有财产。
然而,当事人可以通过夫妻双方协商约定或实施赠与行为,使特定财产从单一所有权状态转化成共有财产。
关于赠与,通常情况下,任何物品只需交给对方便可视为赠与行为已经成功完成。
但对于汽车以及房产等大宗贵重财物,则需在完成相关产权登记手续之后方可认定赠与行为已完成。
如若未能如期完成证件登记,依据相关法规,赠与人有权在变更登记流程前撤回该赠与行为。
然而,经过公证程序确认的赠与不可撤销。
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正式执行赠与前先行办理公正手续以确保交易安全。
对于约定,实际上就是让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或商业合同的形式,明确将某一方名下的财产约定权属转移至另一方。
此类约定只要得到双方签字认可,即可具备法律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在协议签订之后,为避免契约主体后悔改变主意,应尽可能依照协议约定迅速落实各项权利义务,例如办理房产、车辆的注册过户手续,或者实现银行账户的资金转拨或进行现钞交付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