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又被称为暂缓量刑或缓量刑,指的是针对那些触犯了刑法,经过了法定流程确认其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主体,首先宣布其定罪,暂时不对他们所判决的刑罚进行实际执行。
这一过程中,由特定的审查机构在一定的考察阶段内向罪犯展开审查,并且依据罪犯在这一考察期间的具体表现来依法决定是否实施相应的刑罚处置方法。
然而,缓刑与取保候审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异:
首先,程序方面有所不同。
取保候审尚未来得及经过法律宣判,行为主体有可能获得豁免刑事责任;
而缓刑则已通过法律程序宣判,并已经确定了相应的刑期。
其次,执行部门亦各异。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而缓刑的宣判以及服刑部分则由法院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