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之后,肇事者拖延逃避赔偿责任,对于人身伤害方面,交强险会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然后再向肇事者进行索赔。
以下几种情况,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具有向肇事者追偿的权利:
1.驾驶员未经过合法培训或是已经饮酒,导致无法安全驾驶车辆;
2.在被保险机动车辆被盗窃、待夺取期间发生的严重交通事故;
3.肇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而故意制造的道路交通事故。
若存在上述任一种情况,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对于由此产生的受害人的财损失,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