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选择拨打电话至您所在地的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将会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企业进行全面且规范的监督检查,并且有权利采取相应措施,要求欠薪责任人如期支付拖欠的薪酬。
此外,依照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若劳动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约定及时发放或结清员工薪酬,那么员工有权利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尽快发出支付令。
而如果最终仍未能取得理想的结果,则建议您迅速前往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仲裁机构所下发的裁决书,向有关用人单位提出索赔主张。
在遭遇用人单位仍然拒绝赔偿的情况下,您还可以考虑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