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住院轻微伤是否构成工伤问题,需要参考工伤鉴定标准进行判断,以下是其中部分确认条件: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地内,由于工作缘故而引发事故导致的身体受伤;
(二)职工在工作时间结束或开始之前,在工作现场进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事务时所遭遇的事故;
(三)职工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在负责执行职务过程中遭受的暴力或突发意外事件造成的身体损害;
(四)员工患有职业病;
(五)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因素而引发的身体伤害或事故下落不明者;
(六)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遭遇的身体损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被确认为工伤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