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签署者所签订的合同时否具备法律效力,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如果该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发育完全,未达八岁,那么他们签署的任何形式的合同均属无效,此类情况下,仅允许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相关法定义务与权利。
其次,如果该未成年人介于八至十八周岁之间,并且其签署的合同涉及纯粹的经济收益或与他/她自身年龄及心智水平相符的事项时,此类合同将被视为合法有效;
然而,对价非纯粹经济性质的其他合同,仍然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正式认可后方可生效。
最后,若该未成年人已年满十六周岁且以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只要其签署的合同不存在其他效力缺陷,即被认定为合法有效。《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