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婚生子而双方关于该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未能达成共识的状况而言,男方强行夺回孩子的行为绝非可取之道。
遇到这类问题,当事人可以寻求警方的援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抚养权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定。
在法院作出抚养权归属的最终裁判之前,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首先,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会优先由母亲亲自抚育。
然而,若出现母方患有长期不能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等特殊情况,则父方才有资格成为孩子的养育人。
其次,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法院将依据双亲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综合因素,依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妥当的裁决。
最后,对于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生,虽然在双方无法就抚养事宜达成协定的情况下,法院需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孩子可以任意挑选抚养人。
法院除非在父母均有权争夺抚养权、且两人抚养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