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涉及到孩子归宿问题时,应由男女双方先行通过沟通协商来达成共识;
若协商无法顺利完成,则需交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及相关因素进行公正裁决。
针对两岁以下的婴幼儿,原则上应尊重母亲的抉择,由母方直接将其带在身边照顾。
而对于年满两岁以上的孩童,如亲子双方就抚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做出合理判决。
至于八岁以上的青少年,司法机关亦当尊重他们的自主选择权,给予充分的考虑和尊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