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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4-16 14:35:06 已帮助29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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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
关于安全事故之后的报告责任问题,如果有相关人员未能如实汇报甚至故意隐瞒事故状况,从而延误了抢救工作,且情节严重者,将可能被判定为触犯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罪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此种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罚,而倘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罚方面,我们可以将“情节严重”定义如下:
首先,如果此类行为导致事故后果进一步恶化,比如新增死亡人数超过一人、新增重伤人数达到三人以上,或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
其次,还包括实施下述任一行为导致无法及时有效地展开事故应急救援的情况,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决定选择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和串通其他人共同不报、谎报事故情况,在事故抢救期间擅自离岗或者逃跑,伪造和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并且隐藏、毁坏遇难人员的尸体,或者转移、隐藏受伤人员,以及销毁及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数据资料、录音录像等文档和其他证据等等。
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导致事故后果进一步加剧,新增死亡人数达到三人以上,新增重伤人数累计达十人以上,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超过三百万人民币,采用暴力手段、威胁逼迫、强行命令等人为阻挠其他人员上报事故情况,从而导致事故结果进一步扩大,以及其他类似非常严重的情节皆在此列。《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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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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