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限为15日并不等同于被判处监禁惩罚。
拘留这一法律概念所包含的范围极为广泛,主要可划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三大类。
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属于行政性质的处罚性措施;
而刑事拘留则隶属于刑事法领域内的强制性措施。
至于“坐牢”这个词语,它在普通民众中的认知度极高,通常泛指所有受到拘禁约束的行为,有时也会专门强调由刑事诉讼程序产生的惩罚。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从法院作出判决之日起开始计算羁押期,这其中包括刑事拘留阶段和在逮捕之后所执行的羁押时间,这些时间段都是可以用来折抵判决刑期的。《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