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债务人欲转让房地产等资产,作为债权人,您并不具有即时撤回此项权利的可能性。
然而,仅当符合以下特定条件之一时,您才能启动撤销权程序:
1、首先,必须明确您和该债务人之间已经建立起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其次,债务人必需将自己的财产或其他相关权益擅自挥霍,导致这些资产失去应有价值;
3、此外,该行为还必须有可能危及到您作为债权人的债权利益的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应限于您所享有的债权总额以内。
在您行使撤销权时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都将由债务人承担。
需要强调的是,撤销权的有效期是从您得知或理应知悉撤销事由开始计算,共计一年时间。
如果从债务人实施不当行为之日算起,逾五年后您仍未采取任何行动来行使撤销权,则您的这一撤销权限将自动失效。《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