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年龄不满两周岁的未成年人将由母亲抚养并拥有监护权;
然而,若父亲及母亲均提出陪伴孩子且双方条件相当,则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素养、生活环境、对于子女的责任感质量以及子女与他们之间感情的深浅度来综合评判。
而对于年龄超过两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父母双方都希望与其共同生活,需根据上述因素进行斟酌考虑。
值得注意的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涉及到他们与父亲或母亲共处问题上产生分歧时,应当充分尊重子女本身的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