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新录用人员可参照相关法规,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请求,通常情况下,无需付出任何形式的赔偿金或违约金.然而,若新聘员工接受过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培训且与之达成服务期限协议,若未能遵守该服务期限的约定范围,那么这名员工可能会面临支付违约金的问题;
此外,如果双方签署了有效的劳动竞业协议,而员工违反了其中有关竞业限制的约定内容,那么仍需为此类行为负责并付出相应赔偿金或违约金。
反之,倘若在试用期内,上述两类情况均未发生在当事人身上,则无需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