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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和累犯的区别

前科与累犯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前科不仅涵盖了所有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经历,还包括了犯罪既遂和未遂、预备犯等轻微犯罪
累犯则仅限于那些曾经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且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获得特赦之后的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
其次,前科的覆盖面较为宽泛,累犯所涉及的罪行却相对较集中。
前科并不意味着必定会对被告人进行加重处罚,然而累犯则肯定会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的处理通常要严格于普通前科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最新修订: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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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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