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车过程中,若出现变道过程中引发的
追尾事件,那么通常会被判定为由变道一方来承担事故责任。
这是由于在实施变道操作时,汽车驾驶员有义务随时观察周遭环境,以确定是否具备安全的变道条件;
倘若在变道过程中发生了追尾事件,那么应判定不存在安全的变道条件,因此变道一方需对此起事故负相应的责任。
然而,具体的责任归属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经过交通警察对现场进行认真勘察之后才能最终裁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
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