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期望婚姻财产协议得以奏效并产生预期效果,需确保实现如下几个关键步骤:
其一,必须确保婚姻关系中的双方法律主体均具备完备的民商事行为能力;
其次,此份婚姻财产协议的达成应当建立在双方充分协商之后的,自愿且真实的心理意愿之上,绝不应出现任何形式的欺骗或压迫另一方做出决定的情境;
再次,全文所涉及财产条款不得触犯现行法律制度以及国家各级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违背社会公众普遍认知的基本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念。《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