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环境中,对于临时雇佣人员所获得的工资薪酬以及其他类型的个人收益,只要符合法定的税收起征点以上,便须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
这其中,对于工资和薪水等个人收入部分,应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十五的级次式超额累进税率进行纳税;
而对于诸如财产转让收益及意外所得等金融性财产收益,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百分之二十的固定比例税率进行纳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