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遭遇家庭暴力导致离婚之时,通常采用协议方式分配资产。
然而,若夫妻双方难以就此达成共识,则个人财物将不予分割处理,而夫妻共有之物仅能通过向法院提出正式离婚请求得以解决,并由该院根据男女平等及保障子女权益等重要原则做出裁决。
此外,如有出轨行为且情节严重诸如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稳定地建立了非法同居关系,此类方应被判定为过错方,在此情况下,法院在裁决结果中,将会重点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