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雾霾状况严重到导致电子摄像头无法准确地捕捉交通信号灯的光线,那么交警部门将有权认为电子眼所拍摄的照片证据不够充分,对于那些误闯红灯或越过越线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便不会进行采集并实施相应的规范处分。
反之,倘若雾霾的浓度尚不足以对车辆的正常行进产生明显影响,而电子监控系统也能够清晰且准确地记录并且识别机动车驾驶者的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话,那么相关当事人就应立即采取行动去处理这些交通违法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第五十二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