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的具体范围并无明确标准,通常情况下是由各方在自愿基础上磋商达成约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所约定之违约金金额不得低于因违约而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同时亦不能过度超过该等损失。
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两项规定。
首先,若所约定之违约金明显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应合同相对方的申请而对其进行适度的提升;
其次,与此相对照,若所约定之违约金超过了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过多,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可能会考虑依照合同相对方的申请而对过高部分进行适度调整。
假使合约双方未曾就违约金事宜作出任何约定,那么对于守约方来讲,他们便可依据自身因契约履行不力而承受之实际损失,向违约方提出相应索赔要求进行补偿。《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