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家庭破裂的情况下,子女年仅八岁,那么他/她将拥有选择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权利。
然而在离婚之后,对于未经满两个周岁的婴儿来说,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其母方亲自承担起抚养责任。
如果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但父母仍然无法就抚育问题达成共识,此时应当遵循国家司法程序,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依据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针对年纪大一些的孩子,特别是达到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他们的意愿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重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