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您提供银行存款提存所需的基本资料清单: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证明、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代理的授权书等;
2.合同、保证书、赠予文件、司法决议及行政命令等合约类文件;
3.如符合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的要求,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4.明确知晓提存信息的接收人员的全名、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5.针对所提存物品的细节信息,例如品种、品质、数量以及价值等;
6.以上所有文件必须经过公正人员查验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生效。《提存公证规则》第九条
提存申请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三)存在本规则第五条或第六条规定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提存受领人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五)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六)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