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切割,又被俗称为向已有的占股股东追加股份之意。
这种现象在股份制公司中十分常见,当向股东派发红利等权益时,必然会导致股份的数量增加,但同时每股股权的实际价值却相应降低了,这样就需要从股票市场的现行价格中消除相应的减少部分。
简而言之,配股即为一种特定的公司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票的方式。
此外,除了我们经常听到的股票赠予形式之外,发行公司还可以通过分配"现金股利"给股东的方式来维持股东利益,这时候,我们便称之为除息。
(红利通常包括股票红利及现金红利两种形式,在分配股票红利的过程中,我们称之为除权;
而在分配现金红利的时候,我们称之为除息。
)由于公司股份数量的增多,以及每股股份代表的企业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下降,为了适应这一变化并维持必要的平衡和公正性,上市公司会在发生该情形后,从股票市场价格中消减这部分影响因素,进而形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股权切割行为。
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会采用股票赠予的形式来回报股东对于公司发展的贡献,即公司盈利转变为资本增加的时刻,抑或是公司进行配股的时候,都需要对股价进行股权切割处理。
如果上市公司选择用现金形式来为之奖励,那么股价势必会随之发生除息的变化。
股权切割是由于投资者在股权切割前以及当天买入股票的人,他们所获得的是完全相同的公司股票,然而其背后所包含的权益可能并不相同。
这种权益分配上的不均衡,无疑会严重损害到持有股份较少的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为了纠正这种不公的情况,必须要在下调股价的那一天,将新的股价值设定为股权切割的参照标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董事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同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事务所应当对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出具法律意见。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权益价格或者数量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方式和程序进行调整。律师事务所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出具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