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因自身无过失原因而解雇劳动力,需依照法律规定给予他们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公司出现违反法例法规、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将会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赔偿。
当然,若因劳动者自身行为不当导致被解雇,则无需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若有涉及解雇员工的经济补偿事宜,会根据每位员工在本单位所服务的时间长短,以一年为一周期,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薪酬作为标准来执行。
对于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将按整年计算;
对于不足六个月的情况,会给予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履行上述赔偿责任,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