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过程中,宾客饮酒过量导致身亡的事件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的,然而,该员工的家属可依法向其工作单位提出赔偿请求权。
所谓的“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或者“因公受伤”),指的是在工作环境中,由于工作性质而造成身体损伤的情况。
依照相关法规,各行业的从业人员在从事日常的正规工作,或者按照企业管理层临时指定或者同意的工作任务时负伤,或者在紧急情况下虽然未得到企业管理层指定却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中负伤,又或是在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改良工作中负伤的情况,都应当被归类为“工伤”范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