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我国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个人或他人的身心健康与财产权益,避免遭受正在实施的非法侵害,当我们不得不作出制止不法行为的行动时,如果此举给不法侵害者带来了损害,那么这种行为就应当被理解为正当防卫行为。
然而,正当防卫并不是无限制的自我保护手段,其适用需要遵循如下五项基本准则:
首先,正当防卫行为需针对于非法侵权行为,这是前提条件;
其次,正当防卫行动必须发生于不法侵害行为持续进行之际;
第三,防卫对象仅限于非法侵权行为人本身;
第四,防卫行为必须遵守一定的限度原则;
最后,在实际采取的制止非法侵权行为的过程中,不应当对不法行为人产生过度的伤害。《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