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涉及汽车租赁引发的人员伤亡案件中,对于其父亲是否需要承担赔偿义务,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过错。
当车辆所有权人和管理权人并非同一人且发生了此次交通意外并导致人身伤害损失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应由车辆实际使用者承担。
然而,如果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就本次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行为存在漏洞和失误,那么他们也必须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